时政新闻
网站首页 国内 国际 读数 军事 航空 科技 政务 公益 学“习”进行时 媒体 教育 健康

三部门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

更新时间:2025-12-20 浏览量: 

据“市说新语”微信公众号12月20日消息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网信办近日联合发布《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》(以下简称《行为规则》),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价格行为,推动价格形成机制公开透明,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。

据介绍,三部门曾于2025年8月23日至9月22日就《行为规则》公开征求社会意见,在充分吸收各方建议的基础上,对规则内容作出修改完善,最终形成正式文本。《行为规则》共7章29条,对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在定价、促销、价格竞争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系统规范。

在经营者自主定价方面,《行为规则》明确,平台内经营者在不同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,依法享有自主定价权。平台经营者不得违反电子商务法规定,通过提高收费、削减补贴、限制流量、算法降权、下架商品等方式,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设置不合理限制或附加条件。相关禁止行为包括强制降价或变相促销、要求“全网最低价”、强制开通自动跟价或自动降价系统等。

在价格标示与促销行为方面,《行为规则》要求平台经营者公平、公正开展补贴促销活动,不得虚假或夸大宣传补贴力度,并需在活动页面显著标示补贴对象、方式、参与条件及起止时间等关键信息,保障消费者知情权。

在价格竞争行为方面,《行为规则》明确禁止“算法歧视”和“大数据杀熟”。平台经营者及平台内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,基于支付意愿、消费习惯等信息,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价格。同时,平台经营者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价格歧视。

在消费者价格权益保护方面,《行为规则》对免密支付、自动续期、自动扣款及搭售服务作出细化要求,强调必须以显著方式提示相关选项,并提供便捷的取消途径。采用自动续期或自动扣款的,每次扣款前应明确告知扣款时间、金额及取消方式,收费标准发生变化的,也应同步通知消费者。

在监督机制上,《行为规则》明确,发展改革、市场监管、网信等部门可对平台经营者及平台内经营者开展提醒、告诫和约谈,必要时依法开展调查。相关经营主体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经营信息,配合监管。

《行为规则》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正式实施。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,新规对价格行为提出了更为细化的监管要求,平台落实相关规定需要一定调整周期,因此设置过渡期。在规则实施前,三部门将组织主要平台经营者开展对照自查,重点推进规范平台价格行为、完善平台内经营者制度规则以及加强制度宣贯等工作,确保政策平稳落地。


文章来源:网络  文章作者:小编 

上一篇 : 年底车企“抢电池”热潮:动力电池产能紧张、上游涨价显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