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发布《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(试行)》 强化学前教育规范管理
更新时间:2025-12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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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社北京12月31日电(记者李妍)为贯彻落实《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(2024—2035年)》,加强学前儿童学籍规范管理,教育部近日印发了《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旨在进一步保障学前儿童受教育权益,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。
《办法》共五章27条,包括总则、学籍建立、学籍变动、保障措施和附则,主要从学前教育管理实际出发,坚持问题导向,重点明确学前儿童学籍管理的功能、体制、流程及保障措施。
明确学籍管理功能与适用范围
《办法》规定,学前儿童学籍管理是对儿童入园、转园、离园、毕业及升学等情况进行记录、核实与处理的管理行为,适用于幼儿园及其他学前教育机构中三周岁至入小学前儿童。对于2—3岁在园幼儿,《办法》明确参照本办法进行信息管理。
完善学籍管理体制
学前儿童学籍管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,省级统筹,以县为主,幼儿园实施,形成上下贯通、责任明确的管理体系。
规范学籍建立与变动流程
凡在依法举办的幼儿园就读的学前儿童均须建立学籍,每名儿童“一人一号”,小学学段接续使用,终身不变。学籍变动管理实行“一人一籍、籍随人走”制度,确保儿童信息连续、完整。
强化学籍管理保障措施
《办法》要求,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学前儿童学籍管理队伍建设,强化学籍信息安全管理,完善技术保障措施,为学籍管理提供制度与技术支撑。
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,《办法》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,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,同时为儿童顺利衔接小学学段奠定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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